本网讯 自2003年乡镇企业系统正式启动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以来,全国乡镇企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经历了由起步到全面发展的过程,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是培训与鉴定人数快速增长。从2003年的不足1万人次,增加到2008年的近30万人次;鉴定取证数量呈快速增长的发展态势,2003年185人次,2005年1.5万多人次,2007年突破8万人次,2008年超过12万人次。
二是培训与鉴定体系不断健全。农业部组建了乡镇企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各省(区、市)以实施蓝色证书培训工程为突破口,建立了106家乡镇企业培训中心,建立了32个省级乡镇企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在市(州)、县(区)建立了520个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在企业建立了600多个实训基地。
三是培训与鉴定队伍不断壮大。经过培训考核,共有近4000人取得国家级考评员资格证书,100人获得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证书;组建了一支300多名专家构成的职业标准、教材、题库开发队伍,组织编制了关键行业的职业标准4个、培训教材8本;全国直接从事乡镇企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管理人员达到1000多人。
四是培训与鉴定设施不断完善。2005年至2006年,农业部投资3600万元,为32家省级鉴定站和培训机构,添置了3500多台(套)培训鉴定仪器设备,初步改善了各地培训鉴定机构的工作条件。同时,各地也积极争取当地财政资金支持。如天津市投资4000多万元,建成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的农民工培训基地,每年可培训鉴定6万人次。
乡镇企业职业技能开发快速推进,开展的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指导。宁夏、吉林、天津、重庆等十几个省(区、市)的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印发文件,召开会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乡镇企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指导。
二是紧扣中心,突出重点。吉林、宁夏、新疆等省(区),紧紧围绕当地主要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湖南、广西、陕西等省(区)也都以当地优势行业为突破口,突出重点,积极推进培训与鉴定工作。
三是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宁夏自治区采取政府补一点、企业拿一点、个人筹一点的办法,多方投入。天津市把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与“351”工程、蓝色证书培训工程的实施紧密结合起来,统一研究部署和给予扶持。青海、浙江、广西等省(区)依托“阳光工程”、“蓝色证书培训工程”等,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考核鉴定工作。
四是规范程序,保障质量。2006年,各省(区、市)鉴定站统一使用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软件后,鉴定工作的标准化、网络化和规范化得到进一步加强。正是由于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严把鉴定质量关,保障了技能培训与鉴定的质量。2006年,在农业部组织的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大检查中,乡镇企业系统各鉴定站都顺利通过。
五是加强合作,共同推进。湖南省乡镇企业局积极与劳动厅、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了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企业局积极与劳动厅沟通协调,共同发文,在全区乡镇企业中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为加快推进这项工作创造了条件。
当前,针对大量农民工返乡新情况,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引导乡镇企业职业技能开发机构,把转移就业培训与就地创业培训相结合,积极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为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