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农民抗旱保收和春耕生产,今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将提前发放,我省直补资金将在3月15日前发放到位。
昨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得知财政部将提前拨付2009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信息后,省财政厅立即着手制订分配意见和实施方案。2月12日,省政府办公厅已下发明传电报,对此项工作进行了部署。为减少环节,加快补贴工作进度,两项补贴资金由省直接分配、拨付到县(市)、区,统一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方式兑现到农户,要求兑现工作于3月15日基本结束。
省财政厅明确要求,在补贴兑现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七不准”:不准降低补贴标准;不准由村组干部代领代发存款折(银行卡);不准借发存款折(银行卡)之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各种收费和债务,特别是不准抵扣水费、修路等集资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违规向享受补贴农户以外的个人或集体支付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兑现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