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洗完午饭用过的碗碟,72岁的薄金生大娘准备心满意足地在沙发上小憩一会。
她家约95平方米的房子位于天津华明示范镇怀园,这样一处住宅是她曾经想都不敢想的。去年的这个时候,薄大娘和老伴还住在赤土村的三间平房里,每天要烧草生炉子煮饭。
“这里(新的房子)很方便,环境也不错。”薄大娘笑着说。
薄大娘是华明12个村里今年春节喜迁新居的3.6万农户之一,也是天津宅基地换房措施的受益者之一。
土地流转是今年中共十七大三中全会上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决定》,中共正式授权农村居民向其他个人或公司流转为期30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具体形式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而早在文件出台之前的2005年,天津就开始了宅基地流转的尝试,华明被选为试点之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县处处长郝玉兴说,这个措施保证了可耕地数目不变,农民自愿,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继续掌握在农民手里。
薄大娘原来的宅基地面积大概也是95平方米,因此,她不需要为新的住房再掏钱。除此以外,老人还有六亩耕地,由于她的一对子女都在外打工,老两口又上了岁数,薄大娘就把地承包给了大户种水稻,每亩400元。这样一年下来,她就能增加2400元的收入。
华明镇党委书记张长河认为,“宅基地换房”不仅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生存环境改变、生活质量提高、城乡统筹发展等问题,而且可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在不占用耕地的前提下为经济发展腾出了空间。
“全镇新建小城镇占地8427亩,宅基地复耕后不仅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还可以腾出3644亩。”张书记算了一笔账。
大部分农民也对这个措施表示满意。根据调查,当地农民的满意度达到了95%以上。
赵庄村村民赵加贵说:“我用三间瓦房置换了一套98平米的楼房,还用一处土坯房换了一套66平米的楼房,真是一堆土坷垃换了个金疙瘩。”
事实上,不仅天津,黑龙江、安徽和广东等省份也已经对土地流转进行了不少尝试。
“这个创新符合现阶段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要求。”中央党校三农问题研究中心副主任徐祥林说。
30年前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允许农户承包属于集体的土地,它也因此被视作中国改革开放的起点。
延续至今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尽管确保了“耕者有其田”,但也造成了土地过于分散和地块过于狭小,难以达到规模经济的最低要求,制约了农业生产力的提高,难以适应中国粮食安全的需要。
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进入城市打工。中国现在有约2.1亿农民工。很多人离开了家乡以后就把土地暂时托付给了其他人。但是由于缺乏相关政策规范,土地流转双方的权益都很难得到保障。
“中国当前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对减少因土地流转衍生的矛盾具有重要作用,也有效稳定了众多粮食种植大户,有利于中国的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40岁的戴国培有着一套类似学者的理论。
老戴是中国南方粮食主产区、江西鄱阳湖地区的一位种粮大户。如今他已经承包了1400亩农田,由于规模效益显著,每年农田耕种能给他带来60到70万元的纯收入。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农村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尹小健说:“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是实现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但是他提出,三个“不得”的前提一定要保证:“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在北京,今年10月被炒为“土地流转第一拍”的土地拍卖就引发了各方争议,其中一个焦点就是土地性质的改变。据报道,这片位于黄松峪乡的数千亩被拍卖土地中有大约10%是可耕种土地,另外的90%是荒地。成交后,新承包人将把此处打造成京东旅游新景区。
“搞旅游业就是搞房地产开发。”中国人民大学著名社会学家周孝正对这个策划表示反对。
在开发的大潮中,面对耕地日渐减少的现状,中国政府也采取了很多措施。
11月19日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再次强调三个“不得”的前提,以及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
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首家“农村土地交易所”12月4日在重庆正式挂牌成立。由于时间太短,现在还很难看出成效,但是专家们认为应该让农民更多地受益。
“农民为中国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他们应当同城市居民一起分享经济发展带来的果实。”徐祥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