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从11月30日召开的全国种子工作会议获悉,我国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政企脱钩基本完成,种子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明显加强。
2006年5月,针对种子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提出种子生产经营单位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彻底分开;要求加强种子管理体系建设,健全种子管理机构,种子管理机构依法履行种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职责;要切实保障种子管理机构经费支出,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要依法加强对种子市场的监管,切实履行职责,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
两年多来,各级农业部门主动工作,扎实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实质性成效,较好地完成了国办《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种子政企脱钩任务基本完成。截至今年8月,原隶属各级农业部门的2339个国有种子企业,已有1986个完成了脱钩任务,其余300多家未完成脱钩任务的企业,也都按国办《意见》要求,停止了种子生产经营活动。脱钩完成率为85%,其中省、市、县三级分别完成91%、87%和84%。这次改革涉及人员7万多人,已有4万多人得到妥善安置。同时,这些种子企业的技术装备和基础设施等生产要素也得到了妥善处置,实现了国有资产合理转移。
在推进政企分开的同时,种子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目前全国种子管理机构达到2500多个,其中新建或恢复成立435个,所有省级、96%涉农地市、90%涉农县区都建立了种子管理机构;队伍进一步充实,全国省市县核定人员编制2.5万多人,比改革前增加1000多人,实有人员2.48万人,比改革前增加3000多人。特别是县一级种子管理队伍得到充实,人员大幅度增加,平均每个县达到9人;职能进一步明确,有60%以上的种子管理机构承担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管理职能,比改革前增加了30%;人员经费基本得到保障,现有种子管理机构中,全额拨款的2229个,占90%,其中改革过程中转为全额预算的372个,转为参公管理的54个。
两年多来,种子市场监管明显加强。清理了种子市场主体,共注销或吊销许可证1300多个,持证企业由改革前的8500多家减少到目前的7200多家,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整体实力得到提高;启动了品种退出机制,国家和20多个省已公告3000多个品种退出了生产领域,品种多、乱、杂状况明显改善;强化了质量监督管理,监督抽查在以国家和省级为主的基础上,实现了向市县两级的延伸。国办《意见》下发以来,全国共查处种子案件8600多起,收缴种子1500万公斤,有效地保障了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种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