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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发布日期:2008-09-03 09:26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记者顾瑞珍 吴晶晶 赵超)全国政协2日就“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问题举行专题协商会,助推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阐述和部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时明确提出,要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这是党中央对统筹城乡发展提出的新方针和新要求,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农业和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富裕的根本途径,为下一步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指明了方向。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朱之鑫在专题协商会上介绍:

  ——我国统筹城乡发展的新机制正在形成。近年来,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为重点的各项改革不断深化,实行了以农村税费改革为核心的国民收入分配关系改革,扭转了长期以来农民负担过重的局面;实行以促进农村上层建筑变革为核心的农村综合改革,着力解决农村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深层次问题;推进城乡户籍、就业、财税、金融、社保等方面改革,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加快形成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和惠及农民工的城乡公共服务体制;推进土地管理和使用制度改革,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在有条件的地方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国家不断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今年,中央财政已投入支农资金5956亿元,比上年增长1638亿元,占中央政府投资的近50%。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种子工程和大型灌溉区节水改造重点工程顺利推进,有效地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粮食连续4年增产,今年夏粮又获丰收,总产量达到2408亿斤,比上年增产61亿斤,单产也创历史新高。我国粮食、棉花、蔬菜、水果、肉类等主要农产品产量已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我们用占世界不到9%的耕地养活了21%的人口。

  ——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为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国家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通过取消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农业税和屠宰税等“四税”,使农民负担与改革前的1999年相比,每年减少1335亿元。通过实行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等“四项补贴”,增加了农民的种粮收入,今年的补贴总额已经超过1000亿元。上半年,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实际增长10.3%,保持了多年少有的增长态势。

  虽然我国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为此,全国政协常委刘江等建议:要强化对“三农”支持力度,继续大力增加对“三农”的财政投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形成稳定增加投入的长效机制;保护和发展农业生产力,推进农业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严格保护好耕地,进一步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政策支持倾斜力度;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大力引导资金回流农村,服务“三农”。

  此外,李卓彬等委员建议,应完善户籍、就业、土地等体制和政策。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的试点,切实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权益。加快大中城市户籍制度改革,探索在城镇有稳定职业和固定居所的农民登记为城市居民的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尽快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

  加快建立新型农村金融体系——政协委员热议农村金融改革

  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记者 吴晶晶、顾瑞珍、赵超)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建设离不开和谐的城乡金融体系支持。2日举行的全国政协“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专题协商会上,农村金融改革成为政协委员们热议的话题。

  城乡金融二元对立制约统筹城乡发展

  “目前城乡金融二元对立的现象突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滞后,农村金融资源稀缺,不能满足农村发展的需求,已经成为制约统筹城乡发展的突出问题。”全国政协常委李国璋代表民进中央发言时说。

  他指出,农村金融存在的问题有:农村信用社成为农村金融供给的主体,运行存在诸多困难,不能满足农村金融需求;农业保险体系严重缺失;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缺乏必要的政策引导与监管等。

  “农村金融体制已成为制约城乡一体化的瓶颈之一。”全国政协常委刘江表示,“三农”融资问题难以有效突破,尽管各地有了一些尝试和探索,如发展小额贷款、信用社和合作银行信用贷款、联户担保等,但仍然难以从根本上满足“三农”巨大的贷款需求。有的地方虽采取了一些变通办法,如信用社允许用宅基地作抵押放贷,也无法可依,而且存在风险隐患。

  强化政策扶持,为农村经济金融注入活力

  全国政协委员董文标指出,现阶段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落后,金融机构在农村经营的成本高、风险大、收益率相对较低,因而增加金融供给、服务“三农”的内在动力不足。

  “必须综合发挥产权政策、财税政策、货币政策、监管政策的作用,构建农村金融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董文标委员说。

  李国璋常委认为,应适应农村多层次金融需求,构建功能互补、产权明晰、可持续发展的农村金融体系。一是以优惠政策鼓励农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服务农村发展。试行国外已有成功经验的涉农贷款免税模式,鼓励银行在银监会允许范围内面向农村和农民开展较大数额的贷款业务;鼓励增加面向农村、农民的小额贷款业务。二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强化支农职能。改革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三是大力发展民间金融组织,鼓励发放小额贷款。

  探索建立农业保险体系

  目前我国农村地区农业保险体系严重缺失,由于农业保险的赔付率高,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往往处于亏损状态,基本上退出了农险市场。

  针对这一情况,李国璋常委指出,应探索建立农业保险体系和农业灾害转移分摊机制,出台地方性农业保险政策法规,降低涉农保险风险。

  他建议成都重庆两个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与国家有关部门(如农业部)和有关方面(如保监会)协调制定地方性农业保险政策,建设新型农业保险平台,推动试验区农业保险市场的发展。试验区可采取相应措施,对商业性保险公司无力承担的保险范围,实行低费率和高补贴的政策,可以采用成都市“地方政府农业发展风险资金+农村专业户小额参保资金+保险公司承保”的模式。对于地震、洪水等巨大自然灾害,建议试验区成立专门基金或者专业公司运作农业巨灾保险。

  统筹金融人才规划,全面提升农村金融管理水平

  目前,农村金融机构员工素质、业务水平相对低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农村金融管理水平亟待提升。

  董文标委员指出,一是各级监管部门、农村金融机构的各级组织要统筹规划,建立金融人才培训基金,加强全员培训,重点要强化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二是完善农村金融机构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办法和准入标准,鼓励引导城市金融人才到农村地区建功立业;三是农村金融机构要完善改进激励制度,减少人才流失,激发全员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四是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应承担社会责任,在人员培训上“结对支援”农村金融机构,发挥“传帮带”作用。

  发展改革委:我国统筹城乡发展仍存在五大问题

  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记者吴晶晶、顾瑞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朱之鑫2日在全国政协“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专题协商会上表示,我国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还存在五大矛盾和问题。

  这五大矛盾和问题分别是:

  ——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呈扩大趋势。尽管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巨大成绩,但农业生产力水平偏低、经营规模普遍偏小、农业比较效益下降、市场化程度不高、产业化不强的特征并未根本改变。农民收入水平与城市居民的差距呈扩大趋势。

  ——城乡公共服务水平不均衡,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农村教育、文化、医疗等社会事业的发展还相对滞后,特别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刚刚起步,无论是覆盖面还是保障水平,都与城市存在较大差距。

  ——农业基础比较薄弱,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落后。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水利、交通、电力、通信条件较差,目前全国还有2.5亿农民饮水安全缺乏保证,近100个乡镇不通公路,近1万个乡镇不通沥青路和水泥路,约200万户农村人口用不上电。一些地区村镇布局不合理,垃圾处理、生态保护设施缺乏。

  ——农民的民主权利和财产权利尚未得到切实保护,侵犯农民权益问题时有发生。农民土地权益尚未得到有效保护,低价征收征用农民土地、补偿不到位等问题较突出,征地纠纷频繁发生。农民工的权益保障还不到位,农民工工资水平较低,最低生活保障、工伤保险、子女教育、廉租住房等权利缺乏有力的制度保护。

  ——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相关政策和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国总体上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但统筹城乡发展的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特别需要下更大决心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切实向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农村倾斜。在规范转移支付、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加强政府支农资金管理等方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一些涉及统筹城乡发展的深层次改革,如推进大中城市户籍制度改革、建立覆盖城乡的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形成促进农村土地依法流转的机制等方面,也需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

  农民就业仍面临难题 城乡就业统筹亟待推进

  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记者吴晶晶、隋笑飞)推进农民与城镇居民的就业统筹,是衡量城乡统筹成败的重要指标之一。全国政协常委李卓彬2日在全国政协专题协商会上代表致公党中央发言时表示,促进城乡劳动就业统筹仍面临着不容忽视的难点和问题。

  李卓彬表示,目前限制性的农民就业的政策仍未完全取消,比如部分地区招工时设定户口等招工条件,这种做法严重影响了就业公平竞争;农民工的就业弱势地位尚未得到根本改变,同工不同酬,在一些地方的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只有城市工人的2/3甚至1/2,而且工资被拖欠情况相当严重;农村劳动力培训与企业招聘需求脱节严重,存在专业性不强,就业稳定性不高的情况;城乡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不健全,管理不完善。

  李卓彬代表致公党中央建议,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机制,把城乡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作为一个整体,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扶持政策,继续清理和取消限制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政策规定,探索城乡劳动者统一的失业登记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劳动者在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方面的同等优惠,建立起利用再就业资金、支农资金促进城乡统筹就业的政策扶持机制和管理机制;依托街镇社保平台,对城乡劳动力就业、失业、培训、社保等情况进行普查,建立起城乡劳动力资源数据信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城乡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也受到关注。李卓彬代表致公党中央提出,应完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大力推进劳动合同在企业的实施,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处理工作,在建筑、交通、餐饮、娱乐等行业,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从制度上加强管理,杜绝欠薪行为。强化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监督检查,建立高效便捷的劳动仲裁制度和针对农民工和城市弱势就业群体的法律援助制度,使劳动违法行为能够得到及时的纠正和惩处。

  此外,李卓彬还表示,应建立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提高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和水平。同时强化城乡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进面向城乡的职业教育,提高城乡劳动者的技能素质和适应就业形势变化的工作能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5项举措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记者赵超、隋笑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2日在此间举行的全国政协“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专题协商会上表示,今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完善现行制度的同时,将采取5项措施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胡晓义说,这5项举措一是采取有力措施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和征缴工作,提高统筹层次,增强省级调剂能力,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特别是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二是切实做好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扩大支出范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等试点工作;三是抓紧制定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四是制定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组织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五是提出科学合理的提高社会保险待遇和最低工资标准的建议,探索建立正常的调整机制。

  截至2007年底,全国社会保险积累基金超过11000亿元;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农民超过5400万人,积累基金超过400亿元;1000多万被征地农民被纳入基本生活或养老保障制度,共筹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基金2000多亿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我国乡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记者赵超、隋笑飞)近年来,我国通过村庄整治,建立村庄公共设施与服务管理的新机制,我国乡村人居环境得以明显改善。

  2日,全国政协“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专题协商会在京举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人作出上述表示。

  据统计,2007年,全国村镇建设总投入达到6904亿元,其中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入1320亿元。截至2007年末,全国村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29.2平方米。

  据介绍,我国将结合新农村建设,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统计数字表明,截至2007年底,全国建制镇建成区用水普及率为76.6%,燃气普及率43.1%,行政村用水普及率44.7%,49%的行政村通公交车或客运班车,26.8%的行政村有生活垃圾收集点,农民生产生活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财政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正在建立

  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记者赵超、隋笑飞)2日,全国政协“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专题协商会在京举行,财政部副部长李勇在发言时表示,近几年,财政部门遵循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加大支农投入,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正在建立。

  李勇说,财政部门采取措施努力拓展支农资金新的来源渠道,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新农村建设;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耕地开发、土地整理;从水电和矿产资源开发收益中安排资金扶持“三农”。

  李勇表示,财政部门还将引导和改善农村金融资源配置,发挥农村金融在新农村建设资金供应中的主渠道作用。同时,利用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手段,调动农民的资金投入,真正发挥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主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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