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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发布日期:2008-08-07 14:22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昨日,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一年时间,我省已登记注册了248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我省农村经济发展增强了活力。

  为鼓励农民参与市场经济,我国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并于2007年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允许农民入股成为专业合作社成员,而入股的形式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

  省工商局通过政策宣传、培育引导等措施鼓励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社,并大力培训农民经纪人。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320期,培训企业和农户14530人,使许多农民掌握了农产品市场营销的本领。一些农户还自发建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自己当“老板”。据了解,目前全省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到2484家,入股农户2.3万户,辐射带动农户60多万户,培育农村经纪人16.1万户,由于信息畅通,农副产品流通快,确保了农民的增产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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