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近日公布《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8月1日起我国将对大豆、油菜籽、豆油、棕榈油、菜子油、豆粕六种产品实行进口报告管理。
商务部已经委托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负责进口报告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和核对等日常工作。对于违反规定,虚报、瞒报、伪造、篡改、迟报和拒报大宗农产品有关进口信息的,商务部可以禁止违法对外贸易经营者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期限内从事有关的对外贸易经营活动。
有关专家表示,加强进口监测预警工作,及时掌握国内供给缺口和国际市场价格走势,有利于指导企业掌握进口节奏,既保证国内市场供应,又将利于避免高价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