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18日电 记者18日从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获悉,国家防总18日正式批复了《淮河洪水调度方案》,要求淮河防汛总指挥部和江苏、安徽、河南省人民政府,认真落实方案中确定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做好防御淮河洪水工作,确保防洪安全。
淮河是中国七大江河之一,做好淮河防洪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大局,1999年国家防总印发了《淮河洪水调度方案》,为历年来科学合理调度淮河洪水,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涝灾害损失和充分利用洪水资源发挥了重要作用。2007年5月,国务院批复了《淮河防御洪水方案》,对淮河防汛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原《淮河洪水调度方案》已不适应淮河当前防御洪水工作要求。
根据《淮河防御洪水方案》要求,淮河防总会同江苏、安徽、河南省人民政府,在全面总结2003、2007年淮河防汛抗洪经验基础上,编制了《淮河洪水调度方案》。
与1999年国家防总批复的《淮河洪水调度方案》相比,新方案增加了防洪工程状况、设计洪水成果、洪水资源利用、附则等内容,便于决策者了解防洪工程现状,掌握设计洪水情况。
此外,根据淮河防总的职责和要求,增加了淮河防总的调度权限,对部分防洪工程的调度权限进行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