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体系”,即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两个体系”,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气象为农服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也是气象部门服务“三农”的平台和载体。气象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为农服务是气象服务的重中之重,在建设“两个体系”和气象现代化建设中致力于为发展农业、富裕农民和繁荣农村提供优质服务,气象预报预测、气象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在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农村气象灾害预报预测能力稳步提高。气象部门现有653个农业气象观测站、68个农业气象试验站、1639个土壤墒情观测站,开展了农村精细化天气预报试点,建立了精细到乡镇的气象预报系统和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报系统,乡镇天气预报准确率逐年提高。
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面显著拓宽。全国1500多个县气象局制作和播出电视气象节目,农村气象手机短信用户达3000万,农村高音喇叭近8万个,乡村气象电子显示屏6万余块,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22500余个,农村气象信息员45万余名,海洋气象广播电台7个。农村气象灾害风险管理不断强化。完成了以县为单位的全国历史气象灾情普查,开展洪涝、干旱、台风等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开展了乡镇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和农村中小学防雷工程。
农业气象专业化观测网逐步完善。针对小麦、水稻、玉米、大豆、棉花等作物和主要经济作物,开展了基本气象要素、土壤水分、作物生长发育和产量形成、物候和农业灾害等项目的监测。现代农业气象预报服务不断加强。先后开展了农田土壤墒情预报、作物物候期预报、农用天气预报、关键农事季节农业气象条件预报和农业年景预报;针对本地主要粮食、经济作物开展的干旱、低温冷害、干热风、霜冻、病虫害、寒露风、渍涝等农业气象灾害动态监测,为农业生产管理部门防灾减灾提供了决策依据。
长效发展机制取得新突破
各级政府将气象为农服务逐步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纳入地方公共财政投入渠道、纳入对地方政府的目标考核、纳入地方公共服务体系,广泛发动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两个体系”建设,切实形成气象为农服务发展的长效机制。
在组织体系建设方面,河北、内蒙古、辽宁、浙江和湖北等省试点成立了具有地方编制和运行维持经费的县级气象防灾减灾中心,代表县政府行使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职能,延伸了基层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强化了气象部门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在资金投入方面,中央财政设立全国人工影响天气和乡村气象服务专项资金,持续加大为农服务投入。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9830万元用于20个省121个县试点开展乡村气象服务,带动地方匹配资金约7000万元。
为农服务效益迈上新台阶
气象工作在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中的贡献率、气象部门在涉农部门和农民中的满意度明显提高。2006~2010年,全国因气象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平均每年为2450人,较20世纪90年代平均每年4500人下降45.5%;全国因气象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占GDP比率为1.05%,较20世纪80年代的3%~6%大幅减少。
2009年和2010年,国家统计局和中国气象局联合开展的公众满意度调查表明,农村居民对气象服务的满意度均保持在80%以上,高于城市居民满意度。气象投入产出比由20世纪90年代的1∶39提高到目前的1∶50。主动、及时、准确的气象服务为我国粮食总产“八连增”提供了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