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从明年新粮上市起较大幅度提高2009年生产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
通知说,为进一步加大对种粮农民的支持力度,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从明年新粮上市起较大幅度提高2009年生产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
每50公斤白小麦(三等,下同)、红小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87元、83元、83元,比2008年分别提高10元、11元、11元。稻谷最低收购价格也要较大幅度提高,具体水平另行公布。
通知要求,当前正值秋冬种季节,各地要做好宣传工作,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