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品审办﹝2017﹞6号
河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于2017年拟撤销审定品种的公示
(第十批)
根据农业部《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规定,经河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玉米等专业委员会初审,拟将审定时间长、种性退化、无利用面积的品种列入拟撤销审定品种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7年3月2日至2017年4月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河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议。复议时请提供复议申请、生产档案(复印件)、销售发票(复印件)和推广应用证明(县级以上种子管理站出具)、复议人需提供真实姓名和手机号码,复议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方式:河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周新保、陈晓,电话:0371-86150567/8,
地址:郑州市商都路26号,邮编:450046,
电子邮件:hnpzgl@163.com。
附件:2017_年河南省拟撤销审定(引种)品种目录(第十批).xls
河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