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种子管理局(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部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政发〔2015〕4号)要求,农业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必须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确定检查对象和监督检查人员。 为适应这一要求,农业部种子局拟建立种子生产经营者和监督检查人员数据库,现请你省(市、区)认真填写辖区内生产经营者(包括企业、门店或代销点)和监督检查人员(包括检验人员和监管人员)名录等相关信息(见附件),于12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种子管理局市场监管处邮箱,书面文件加盖你单位公章后邮寄至种子管理局市场监管处。 联系方式:种子管理局市场监管处 张译天 电 话:010-59193114 电子邮箱:zzjscjgc@agri.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邮 编:100125 附件:1.生产经营者名录 2.监督检查人员名录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 2015年12月14日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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