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农垦总局: 种子生产经营备案是《种子法》新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各级种子管理机构特别是县级种子管理机构的重要职责和工作抓手。为做好备案管理工作,农业部种子局组织开发了种子生产经营网上备案管理系统,包括APP备案(手机终端)和PC备案(电脑终端),今后备案管理以网上备案为主,网下备案为辅。 种子生产经营备案者可自行选择APP备案方式或PC备案方式进行备案,自主完成账号注册、信息填报、材料上传、备案提交等业务操作,确保网上备案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可不提交纸质材料。备案相关操作指南和应用软件可在中国种业信息网(http://www.seed.gov.cn)下载。对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备案者,可采取网下备案方式,备案者须向备案受理机关提交《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表》,并报送备案所需纸质材料,备案受理机关应代为录入网上备案信息。 截至2016年12月27日,湖北、四川、甘肃、吉林、新疆、江苏等省(区)备案工作进展较快,江西、海南、贵州、西藏、青海等省(区)尚未启动(详见附件)。各省(区、市)种子管理机构要依法履职尽责,加强工作指导,重点督促县级种子管理机构做好备案工作,确保分支机构、委托生产、委托代销和不分装销售等四类备案主体全部依法完成备案。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农业部种子局联系。为做好《种子法》贯彻落实工作,2017年农业部种子局将对种子生产经营备案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联系方式: 北京中园公司(技术支持) QQ:962242136,781790777 电话:010-59196227,18618195931(黄宁军) 010-59519955转8812,18618196521(李雄)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 电话:010-59193238,010-59193237 附件: 各省(区、市)种子生产经营备案进展情况统计表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 2016年12月28日 |
相关附件: |
附件: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备案完成情况统计表(截至20161226)).xls |
关于做好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农种种函〔2016〕17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