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拟终止使用农作物品种公示(第四批)
豫品审[2012] 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河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规程》和《河南省农作物品种终止使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七届河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拟停止推广玉米、水稻等6种农作物35个品种,现予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2012年5月8日至2012年6月8日)。公示期间,品种选育单位或品种权人如有异议,可向河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情况,并说明理由,同时提交提出异议品种近两年的种子生产经营档案、销售发票复印件等材料。所反映的情况和提供的材料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河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时小红
电 话:0371-86150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