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民日报 》( 2017年08月04日 08 版)
7月13日,湖南省安化县农业和粮食局副局长刘飞舟(左三)带领综合执法大队执法队员,在柘溪水库依法查处水产品质量安全案件。 龚海燕摄 |
本报记者张振中
“经过核查,这个产品的确没有取得农药登记证,我们已经追查、回收了绝大部分农药。”7月底,广西南宁农业执法部门给湖南省安化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回信。
“这些农药主要用在茶叶等果树上,我们安化可是全国黑茶生产大县,绝不能让无证农药毁了20多年的黑茶品牌,更不能害了消费者。因此,要将这个案子办到底。”安化县农业和粮食局(以下简称农粮局)分管农业综合执法的副局长刘飞舟说。
作为湖南最早一批落地的县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安化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刚成立就“摊”上了这起跨省农资案。集中力量,综合执法,该队仅用15天立马查处了这起案件;而要是在以前,这样的案子即使要查,有时连立案都要拖延十天半个月。
从以前的推诿拖拉、不敢查案到现在的敢于执法、一查到底,从以前执法办案量处于全县中下游到如今和公安部门并驾齐驱排在首位,从以前背着“出了案子没人管”的骂名到如今收获“案子一出立马查”的点赞,这些变化缘于安化集全县之力破解农业执法整合难、落地难。
找准分散执法的痛点:
不敢执法、不愿执法、不会执法
安化是名副其实的湖南农业大县,大农业生产总值占全县GDP的36%。全县涉水人口40多万人,占农业人口的一半。
农业领域的案发率上升,特别是在资江流域等水域发生的非法捕捞案件屡有发生,是安化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
有警必出,有案必破,这样的铁律同样适应农业领域执法。但现实则极其尴尬,不敢执法、不愿执法、不会执法……在农业综合执法改革以前,这样的“三不”成了包括安化在内的全国许多地方农业执法机构的痛点。
“一群违法人围住一个执法人。”安化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姚群星如此形象地说明“不敢执法”。2015年,他和另一名执法人员在烟溪镇水域对“电打鱼”进行执法时,非法捕捞的渔民叫来五六十人,将渔政执法船团团围住,后来将渔政船掀翻,并将执法人员和执法船非法扣押一天。执法人员后来趁其不备被迫跳河,游到了岸边才得以解困。
除了人手少、安全得不到保障导致执法人员有时不敢执法外,更多的则出自对执法对象的安全保护。有一些非法捕捞人员不敢面对执法人员的正常执法,时常仓促跳河,为了避免意外发生,此时,执法人员不敢穷追猛打。
“骑电动车追大货车”,这样真实的事件以前不时发生在农业执法过程中。由于农业执法装备差,案发时,违法人员开大货车逃跑,执法人员无奈骑着电动车追。装备太差影响办案,农业执法人员时间一长就不愿执法。
安化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刘建说,虽然近几年农业执法装备配备情况有所好转,但还是遭遇“有车没人、有车没钱、有车没油”的情况,在没有整合以前,农资检查农业执法只有两个人,而执法时要求必须要有两个人同行。没办法,两人既作为执法人员又充当司机上路执法,路程太远,任务太重,有时就只能走马观花看一下。
在安化县农粮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闵更新看来,“不会执法”主要是县级农业执法专业人员及其专业技能跟不上新形势。按照《动物防疫法》要求,要对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检疫。以前所里有6名工作人员,但专业人员只有3人,而且专业技能缺乏培训提升,往往导致有些检疫监督人员不会执法。
化解整合改革的难点:
向自己“开刀”,调动改革能动性
“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惟有对农业执法进行改革,实行综合执法。”安化县农粮局局长王直前接过县委、县政府领导交付的重担。
安化当时的农业执法和全国绝大多数地方差不多,“七站八所”分散运行执法,五六支力量分享执法处罚权,形成了多头管、重复管、管不全甚至看得见的不想管的顽疾。
“将五个手指攥成一个拳头,实行一个领域一支执法队伍,这势在必行。”农业领域的改革不仅要改,而且要一改到底,如果仅仅部门实行整合、执法没有整合,那么,农业部门还是一条腿走路,依旧是生产部门,不能承担执法部门的职责。
然而,安化县农粮局新组建后,执法清单上的执法事项有300多项,是原农业局执法事项的5倍,执法事项和县公安局一样多。因此,许多人不敢接这个烫手山芋,担心如此任务重的改革不仅会把自己压垮,而且会得罪人,更重要的是担心“向自己人开刀”变成“向自己开刀”。
“县委县政府交给我这个担子,我不仅要接住,而且要扛起来。”王直前的表态义无反顾。在这样的强力推进下,2016年12月28日,安化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挂牌成立。
“如果挂牌不能挂帅,工作就难以开展,改革就难以推进。”刘飞舟深知仅挂个牌、组建个机构执法难以落地,重要的是发挥人的改革能动性。
刘飞舟的担心不是多余。就在大队成立的十几天后,安化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就在过年前夕接到了疑似禽流感的报告,如不快速有效处置好就会引起大面积恐慌。当时虽然大队已经组建,但职能没有划拨。即便如此,执法大队没有畏缩不前,而是协商推进。刘飞舟邀请县人大内司委和县政府法制办、县畜牧局一起共商,快速行动,在春节前成功处置了这起疑似禽流感案件。
创造执法实践的亮点:
实施恢复性司法新举措,查处新地域新案件
“我们不是为执法而执法,执法只是手段,目的是让被破坏的农业资源得以恢复。”在刘飞舟看来,较之于其他领域执法,农业综合执法要更着重于启动生态补偿机制,修复农业资源。
在渔业大县安化,“绝户网”等非法捕捞设备的使用,对安化渔业资源破坏极大。每年3月到6月本是鱼类自然繁殖的旺盛期,安化县在这一时间实施全面禁渔。可就在今年4月22日,蒋某刚伙同谌某强、谌某宇等3人,在黄沙坪水域电打鱼,被县农粮局执法人员抓个正着,随后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这起非法捕鱼案的危害性很大,一是电打的鱼是种鱼,有7斤;二是在禁渔期间,蒋某刚驾船使用上千伏的高压电,足以破坏水下十多米的水域鱼类资源,对水域生态资源危害大。”安化县检察院监所科科长王文圣说。5月底,安化县检察院依法对蒋某刚提起公诉。
然而,如果仅运用法律打击手段,只能达到处罚其人的目的,而难以修复渔业资源。怎么办?安化县决定对渔业资源实行恢复性司法补偿。
蒋某刚在看守所羁押期间,主动悔罪认罪,提出补放价值1万元的鱼苗。6月上旬,这些鱼苗被放流进资江。安化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刘百战认为,这是安化举行的首例渔业资源恢复性司法补偿活动,是生态补偿机制在实践中的具体运用。
综合执法以后,不仅是对新情况采取了一些新举措,而且对新地域发生的一些新案件也有力查办了。今年4月18日,安化县综合执法大队在小淹镇农资商店巡查时,发现该店进了3500瓶没有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农药,一旦使用到果树等农作物上,如果用量过多,喷洒时间一长,将会引起果树死亡,作物绝收。该大队立即组织精干力量追查,一查来源,二查去向,发现这些农药是广西南宁一个公司生产,已卖出1500瓶,共中一个合作社已经使用40瓶农药。
幸亏执法及时,在紧急追查下,南宁这家公司迅速召回农药,安化县农粮局农技部门也立即对刚被喷酒过的果树、作物进行紧急技术处置,才没有酿成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