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中国经济启动改革。至此39年,中国经济创造世界多个第一,人民生活迈入小康。
中国已经由初级工业经济转变为高级工业经济,包括钢铁、家用电器在内的许多工业产品生产居世界第一位。
同时,中国的改革开放释放出巨大的生产力,政府主导、大力投资和不断强化的工业经济使中国经济增长一直高于世界经济增长水平,社会经济取得全面进步。
十五期间,作为中国第一经济总体——农业面临着全所未有的挑战与机会。农业改革已经成为中国参与世界竞争的战略思想。
其中,7大农业改革,关系九亿农民。
1、土地改革:农地“三权分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所谓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是指在原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家庭承包经营权二权分离的基础上,将农民家庭承包经营权分解为承包权和经营权,从而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
目前在全国2.3亿农户中,约30%、超过7000万农户已流转了土地,东部沿海发达省份这一比例更高,超过50%。土地承包权主体同经营权主体分离现象越来越普遍,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是真正的农业生产经营者。
同时,国家鼓励农地创新方式。鼓励采用土地入股、土地托管、代耕代种,通过多种方式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探索更有效的放活经营权的途径。
2、养殖业改革:推进规模高效养殖
近年来,我国生猪、肉禽养殖的规模化程度有了较大发展,但总体来说,市场经营主体是以散户为主,规模化程度偏低。同时,养殖业抗风险能力不强,养殖效益不高,生产效率较低,产品质量难以保证。
因此,2017年一号文件提及,要发展规模高效养殖业。稳定生猪生产,优化南方水网地区生猪养殖区域布局,引导产能向环境容量大的地区和玉米主产区转移。加快品种改良,大力发展牛羊等草食畜牧业。全面振兴奶业,重点支持适度规模的家庭牧场,引导扩大生鲜乳消费,严格执行复原乳标识制度,培育国产优质品牌。合理确定湖泊水库等内陆水域养殖规模,推动水产养殖减量增效。推进稻田综合种养和低洼盐碱地养殖。完善江河湖海限捕、禁捕时限和区域,率先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科学有序开发滩涂资源。支持集约化海水健康养殖,发展现代化海洋牧场,加强区域协同保护,合理控制近海捕捞。积极发展远洋渔业。建立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规范各类渔业用海活动,支持渔民减船转产等。
3、种业改革:玉米改革、粮改饲试点
2016年一号文件《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即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意见》提出,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其中,启动实施种植业结构调整规划,稳定水稻和小麦生产,适当调减非优势区玉米种植;支持粮食主产区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扩大粮改饲试点,加快建设现代饲草料产业体系;制定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大豆、棉花、油料、糖料蔗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农业供给侧改革的主攻方向是要提高农业供给质量,要用改革的方法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由过度依赖资源消耗主要满足量的需求,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转变;更加注重满足质的要求,提出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推进“三大调整”,即调优产品结构,突出“优”字;调好生产方式,突出“绿”字;调顺生产关系,突出“新”字。对于种植业直接的影响是,要求稳粮、优经、扩饲,发展种植业“三元”结构。同时,饲料作物要扩大种植面积,发展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牧草,大力培育现代饲草料产业体系。加快北方农牧交错带结构调整,形成以养带种、农牧复合、草果菜结合的种植结构。这些都是对种植业结构调整提出的明确方向,也就是对种业的发展所作出的具体要求。
4、创业创新改革:支持返乡创业
201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使广袤乡镇百业兴旺,可以促就业、增收入,打开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同发展新局面。
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开展创业创新给予政策支持。
5、产业改革:一二三产业融合
2016年1月份,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
《意见》提出,要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延伸农业产业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发展多类型农村产业融合方式;要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优势,积极发展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培育多元化农村产业融合主体。
尤其是,互联网下乡、休闲农业的推进。比如:
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重点是支持发展规模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和各类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要通过承包、租赁、入股、合作等多种形式,领办创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组建创业团队、产业联盟,开辟创业空间;通过发展电商平台,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开展网上创业;通过发展股份合作制、股份制和合作制企业等形式,培育产权清晰、利益共享、机制灵活的创业创新共同体。
6、水价改革:从试点开始
2017年6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等五部门日前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通知要求,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经济较为发达、工程基础较好、群众水商品意识较强的省份,要进一步加大改革资金投入力度,在全省(市)范围率先全面推进改革,力争2020年底前完成改革任务。
《通知》要求,要充分发挥好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包括将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全部纳入试点范围,“十三五”期间,每年安排的20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要全部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通知》明确,国家将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建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机制,评价结果逐步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7、农产品加工:扶持与优化结构
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意见》指出,农产品加工业已成为农业现代化的支撑力量和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对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同时,《意见》从多方面部署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一是优化结构布局。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布局,明确大宗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大中城市郊区及都市农业区和贫困地区的发展重点。统筹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及主食加工等协调发展。
二是推进多种业态发展。支持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发展加工流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财政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加工企业申请有关支农资金和项目。完善税收政策,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落实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强化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扩大担保业务规模,创新“信贷+保险”、产业链金融等服务模式。